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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授精治疗须知

发布时间:2017-04-21 15:45

1、经生殖医学中心医生诊断并确定需行“人工授精治疗”的患者,夫妇双方需进行以下检查: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助孕中心戴雪

男方:输血前八项、肝功能、淋球菌、支原体、衣原体、精液相关检查。

女方:输血前八项、肝肾功能、白带常规、淋球菌、支原体、衣原体、宫颈刮片检查、输卵管通畅程度检查、初始B超单。

2、携带以下资料到生殖医学中心建档:门诊病历、夫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生育证明或准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签署知情同意书,主诊医生确定治疗方案开始治疗,治疗期间不要随意停漏服药,并按照主诊医生告知的时间进行卵泡监测。

4、人工授精治疗周期中,女方月经第8天左右安排男方排精一次。

5、人工授精治疗当日,夫妻双方共同就诊,男方取精后交实验室处理,女方手术结束后平卧休息10分钟,可以自行回家。

6、人工授精治疗后,按医嘱服用保胎药物,避免重体力活动。术后14日门诊复诊检测血HCG值,如结果阳性,继续保胎治疗;如结果阴性,停用保胎药物,等待月经来潮后进行下一步治疗。

7、对于妊娠患者,孕30日、孕3月、分娩后生殖医学中心会电话予以随访,中心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请保持私人电话畅通,配合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