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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商业期刊,算不算侵犯我的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7-03-30 17:58

有一家商业科普杂志,未经我许可,于去年9月在其杂志上转载本人在本网页撰写的7篇有关盆腔炎科普论文。同时,这家杂志寄来样刊,而样刊是我在去年12月无意中才发现,说是无意,主要是我并不知道我办公桌上的这本杂志刊登有我的文章,所寄邮件内没有任何说明录用了我的文章,我差一点随手扔掉,因为时不时会有赠送的杂志寄来。去年12月底,根据该期刊上的电话一问,才知道杂志编辑总部在河南,而接电话的小姐说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同时告诉我这是北京采编组采编的。一个月后,也就是本月,突然寄来“稿酬”。既未说明情况,也未道歉。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妇产科张荣生

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版权显然是笔者的。不论杂志是否在转载的同时,给我寄来样刊,以及后来在查询此事后寄来的“稿酬”,均令我感到“不爽”,有种被强买强卖的感觉。难道这不算侵权吗?是采编人员的疏忽吗?为何不在事后“说明”一下?如果笔者不去查询,是否连“稿酬”都会忽略呢?在此轻声的问一句:笔者遇到的这事在其他作者身上有发生过吗?

其实,科普杂志转载我的科普论文,就普及医学知识,本是件好事,但该商业期刊的这种“霸道行径”,实在不齿。在其杂志的第3页,有“本刊声明”,倒挺会维权,其中有这样的文字,我载录几句:“本刊对来稿文字有修改权,……;稿件从发表之日起,其专有出版权和网站传播权即授予本刊,同时许可本刊转受(授,笔者注,恐怕是错别字)第三方使用;本刊所刊登文图,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转载,责编,如有发生,视为侵权。”

为了表达笔者的不爽,本文在此披露侵权杂志的名称:《家庭医学》,杂志的法律顾问:高潮;社长,总编:张绍武,编辑部主任:李桂英。

我的文章被侵权转载在该刊2010-9(下),总第404期。

本人申明:今后在适当时候或许会撰写发表有关盆腔炎专著。对于该刊的侵权行为,不予认可。如果该刊能收回所有当月期刊,并道歉,笔者也将退还所谓的“稿酬”。

关键词:期刊 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