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盆腔炎怎样才算治愈?---兼谈治愈标准。
发布时间:2017-03-30 16:06
有关慢性盆腔炎的“治愈”标准,参考一些教材或专业书籍,几乎均没有提及,第六版和第七版《妇产科学》包括8年制和7年制教材,甚至将“慢性盆腔炎”的诊断取消,归为“急性盆腔炎的后遗症”,但意思相近。为了表达对取消“慢性盆腔炎”诊断的不同意见,笔者曾于去年,在本网页提出9条反对取消“慢性盆腔炎”的理由,具体参见(关于最新版本大学教材《妇产科学》取消慢性盆腔炎诊断的疑惑—兼与薛风霞老师的商榷)一文。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妇产科张荣生
昨天有一位老病友,提问有关慢性盆腔炎的治愈标准,笔者就将此作为本文的标题,结合本人掌握的有关知识及临床实践,从临床角度作一简略回答如下,供参考。慢性盆腔炎治愈基本标准:
一般而言,子宫,附件及盆腔结缔组织的压痛基本消失,增粗的输卵管变细,增厚的附件变薄;还有,相应的自觉症状明显减轻或消失。同时,在没有性生活或感冒的情况下,1-3月没有在出现以前盆腔炎的症状。
必要时,复查有关致病菌及B超(盆腔积液吸收情况等)
关键词:慢性盆腔炎 治愈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