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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漯河市中心医院
参保人员就诊须知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如何就诊? 答: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必须持本人“医疗保险证”,“IC卡”和医保病历处方本,经有关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挂号。医保医师核实病人和证件一致后,按照药品目录用医疗保险复式处开方药,并将诊断结果、所用药品及新近作了的各项检查记录在病历上。原则上急性病3天量,慢性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15天。参保人员持医保证,IC卡直接在门诊“医保收费窗口”划卡交费。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答:参保人员病情符合住院条件,门诊医师核对病人和医保证一致后,医生方可开具入院证,携带医保证、IC卡、入院证经医保科审核登记,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办理有关医保住院手续后,在住院按规定处预交押金后直接住院。急诊、抢救的病人可先入院,并于三日内补办有关医保手续。转诊、转院有何规定,市外住院有何规定? 答:因病情严重定点医疗机构无足够条件诊治的或经定点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可申请转诊转院。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病人,先由其经治医师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医院医保科同意并发全市统一的“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科主任签字,医保科审核批准登记,报医疗保险中心批准后方可转诊转院。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最长两个月,超过两个月应持医院证明,报医疗保险中心批准并办理延期手续。 市外治疗者,先由个人垫付,病人出院后,凭市外转诊审批表、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处方单、住院费用清单、结算单据、IC卡、医疗保险证等有效证明于每月10日前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月底以前按规定比例门诊重症慢性病就诊管理规定有哪些?药品用量时限是多少?处方如何保存? 答:门诊重症慢性病人就诊必须到定点医院诊治(不允许到定点药店购药),并出示门诊重症慢性病《就医卡》,接诊医务人员根据《就医卡》认定的病种用药或治疗,并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复式处方,一次用药量一般7—10天量,最长不超过15天。不得滥用辅助药或同时采用多种治疗。复式处方首页留做报销,复页到药房取药,门诊重症慢性病处方单独存放(便于医保中心抽查),妥善保管至少二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