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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金华市中医院
1.门、急诊待遇门急诊医疗类别和医疗待遇 普通门诊 1. 在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20%,由统筹基金列支。2.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最高限额为1500元(实际报销金额为300元)。 慢病门诊 1. 规定范围内的慢性病种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按60%报销。2.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实际报销金额为1200元)。 特病门诊 1. 一个保险年度内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在校学生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减半执行)2.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住院标准支付。 2.住院待遇人员类别,起付线----15万与15万以上 标准一缴费人员/在校学生/ 不在校未成年人 起付线----15万:统筹支付75% ,个人按比例自付25% 15万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金支付,在保险额年度内,每份保额10万,多份累加,第一年购买的报销60%,连续购买二年的报销75%,连续购买三年的报销90%,连续购买十年(含)以上的报销95% 。 标准二缴费人员:起付线----15万:统筹支付65,个人按比例自付35% 15万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金支付,在保险额年度内,每份保额10万,多份累加,第一年购买的报销60%,连续购买二年的报销75%,连续购买三年的报销90%,连续购买十年(含)以上的报销95% 。缴费标准一:个人按每人每年500元缴纳;缴费标准二:个人按每人每年300元缴纳金华市中心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在校学生和不在校未成年人起付标准减半执行。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