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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1. 对于医保规定不予报销的特殊病种,都不按医保手续办理,由病人全额垫付;2. 外伤病人需持入院证到入院处先按普通病员办理入院,待医生根据病员病情填写病历第一页后将其进行复印,由病员或家属连带医保卡、就诊卡至入院处补办入院手续,住院期间病人需填写《外伤病人入院登记表》、《外伤费用报销承诺书》,出院时连同病历第一页复印件交结算人员进行医保结算;原外伤病人本次入院为取固定材料的,入院时需出示上次外伤住院时的医保结算支付表;省医保病员另须出具所在单位开具受伤经过证明并加盖公章;3. 省医保病员入院后(1)凡使用白蛋白且符合报销条件的,需在使用前请医生填写申报单,并附化验单至医保办18号窗口审批盖章。(每周两支)(2)凡使用单价在3000.00元以上特殊材料的或诊疗项目单价在3000.00元以上的,也需在使用前请医生填写申报单,并至医保办18号窗口审批盖章。审核盖章后的申报单需自行保管,出院时交医保结算窗口进行结算。4. 市医保及各区(县)医保病人凡使用白蛋白且符合报销条件的,需在使用前请医生填写申报单,并附化验单至医保办18号窗口审批盖章。使用时间较长的,每周都需申报并附本周化验单。审批盖章后的申报单需自行保管,出院时交医保结算窗口进行结算。5. 需要转异地住院治疗的病人请到18号窗口领取《转诊转院审批表》交医生填写,并到病人所属医保机构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