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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浙江省人民医院
一、门诊就诊1、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请主动出示医保证历本、医保卡挂号、就医,做到人、证、卡合一。2、非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自费就诊。相关费用凭收据、就诊病历回参保地医保部门处理。3、盖有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印章的《 转院介绍信 》到医保审核窗口盖章。二、住院1、参保人员凭住院许可证至院前准备中心预约床位。2、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按病情交纳预缴款,根据出示的医保证历本、医保卡性质办理医保类别。3、外伤患者及部分特殊疾病,先按一般公费管理(自费)性质办理入院手续,医保审核后根据审核结果办理转医保手续。4、住院期间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及特殊药品,主管医生填写相关备案表,到本院医保审核窗口备案。5、出院结算时主动出示医保证历本、医保卡,按医保类别结算医疗费用。非联网结算患者自费结算,费用回参保地医保部门处理。6、需回当地医保部门报销医疗费的参保人员需带以下资料:(1)出院记录和医疗诊断证明书(门诊办公室盖章)(2)出院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处盖章)(3)特种检查、治疗审批表(医保审核窗口盖章)(4)《 转院介绍信 》(医保审核窗口盖章)(5)其他病历资料按当地医保部门相关规定准备(病案室复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