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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医院总机:027-88929147 急诊电话:027-88929120 咨询电话:027-88710079 咨询电话:027-87748001 咨询电话:027-887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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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医保就医指南 (一)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常识 医保医疗年度: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医保起付标准: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在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10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第三次住院起付标准为0元。门规起付标准为400元,且只负担一次。 医保统筹支付额度: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医保统筹支付有一定的额度,200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为20万元,即每人该年度医保统筹可支付的金额为29万元。(以后每年度都会变化) 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情况: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属统筹支付范围的包括住院或门规,医疗机构不分等级 在职职工:起付线以上,1万元(包含1万元)之内,统筹支付85%,个人负担15%; 1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统筹支付88%,个人负担12%; 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比在职职工低3个百分点; 建国前老工人:起付线以上,1万元(包含1万元)之内,统筹支付93%,个人负担7%;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救助金部分,属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上述各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10%,统筹支付90%。 (二)济南市医保门诊规定病种病人就医规定 1、门规病人凭《门规医疗证》与医保卡到医院设置的“门规挂号处”挂号,领取《门诊规定病种专用病历档案袋》,其《门规医疗证》暂由门规挂号处保存。首次就医请携带一寸近照(粘贴在门规病历首页),工作人员登记病种后,加盖医院门规管理专用公章。门规病人就医时必须使用市医保办定制的双处方本和病历。 2、就医结束后,门规病人须将专用病历、双处方、检查和费用单据等资料装入本人《门诊规定病种专用病历档案袋》,交医院门规挂号处保管,同时取回本人《门规医疗证》。 3、限有医保定岗医师资质并佩戴标牌的医生为门规病人诊疗。 4、医生开具的门规处方和检查治疗项目必须先审核再缴费。 5、医生在诊治门规病人时,必须严格执行门规费用支付范围,只能开取已经确定病种的药物和诊疗项目,使用限制类药品应严格执行使用范围,非范围内药品必须另开具普通处方,向病人说明自费,不能记录在门规病历上。 6、医生必须将病人的诊疗情况详细地记录到病历上,诊疗项目和药品必须按最小包装量记录;口服药不得超过两周,肌肉或静脉注射药物不超过5天,严禁大处方。 7、治疗同一种疾病所使用的中药制剂,不得超过两种;同时作用相同或相似的中西药品不得重复开具。 8、门规病历由医院保管15年,处方本保存2年,病历及处方记录必须使用签字笔或钢笔,不得使用圆珠笔。 9、不按规定,超量、超范围用药所发生的费用,由经治医生承担。 (三)济南市医保门规就医须知 1、就医挂号时,请出示门规医疗证、医保卡,换取门规专用病历档案,门规医疗证暂由门规挂号处保管。 2、首次就诊病人需带一张1寸彩照,粘贴在门规专用病历封面上。 3、就诊完毕,请持病历、医生开具的处方到门规审核窗口先审核盖章,后交费取药。 4、就诊完毕,请务必将门规专用病历档案交回门规挂号处,换回本人门规医疗证。(门规病历由医院保存15年,处方本保存2年) 5、8小时以外时间就医时,请使用普通门诊病历、双处方就诊,待下次正常上班时间就诊时,将普通门诊病历、处方粘贴在门规专用病历上。 6、门规就医每次开药口服药不得超过两周量,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药品不得超过5天量,中药饮片不得超过7付。 7、门规开药要求分病种开具药品处方即一病一处方,中西药分开开具,每种门规病种中成药不得超过两种,且不得同时开具作用相同、成份相同或相似的药品。 8、每次开药间隔时间要足量。 9、更换药品时,一定要有相应指征或相关检查结果,同时要在病历中进行详细描述;超范围用药需自费。 10、检查结果要粘贴在门规病历后面的化验单粘贴处。 11、门规病人因公出差或到外地探亲需开具两周量以上的药品时,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或退休所在社区介绍信,到市医保办审核结算二处开具证明信,持证明信回医院或社区开具足量药品。经常出差的病人只开一次证明信即可。 12、一个医疗年度,门规就医统筹支付比例(供参考):社区就诊,统筹支付比例为在职76.5%-93%、退休79.05%-96%、建国前老工人83.3%-100%;医院就诊,累计超过400元起付线后,统筹支付比例为在职72.25.5%-88%、退休74.8%-91%、建国前老工人79.05%-96%。 三、社区就医指南 [社区卫生服务概况]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服务宗旨和以居民为中心,以健康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先后建立了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省级示范站、4个市级示范站),分别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市中区。并分别被济南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定为城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济南市社区卫生服务“十统一”标准要求,各站均设有全科诊室、中医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康复室、计免接种室、妇、儿保室、健康教育室、信息资料室、观察室、输液室、消毒室、检验室、挂号室、药房,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 的“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工作。同时在社区还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理疗、康复训练等项医疗服务工作。 为使居民在社区享受到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技术服务,支付社区卫生服务的优惠价格,医院选派35名医疗专家“定时、定点、定人”到社区坐诊。为保证社区居民得到有效、经济、方便、快捷、连续的社区卫生服务,我们社区医生将以 “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康复当助手、经济当会计”的贴心“片区医生”为目标,竭诚为居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