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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一 医保病人就医挂号时,应主动出示医保IC卡,领取医保专用病历和处方,到分诊台工作人员安排就诊。 二 医保病人就诊的诊疗费用结算,应持医保IC卡、医保专用处方或标有"医保对象"的治疗单、检验单到医保专用收费窗口结算。 三 需住院诊疗的医保病人,经门诊医生检诊后,由门诊检诊医生开具入院证,并持医保IC卡到医保办公室进行病种审核、登记,医保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登记后,应在入院证上签字。 四 医保病人持医保IC卡和在医保办公室登记的入院证,到入院处缴纳预交金,办理相关入院手续。 五 医保病人住院期间接受超医保诊疗项目外的医疗服务或使用乙类药品或自费类药品,均应签署同意意见和姓名,每次记帐结算时,均应出示医保IC卡,经电脑识别后方能记帐结算。 六 医保病人住院应按医院规定缴纳预交金或补交预交金,出院时按医保有关政策,区分统筹内支付,统筹外费用和自费部分三个类别结算,对缴纳的预交金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七 医保病人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医保IC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医保管理机构报告,不得借给他人使用,经发现借用、冒名、伪造等行为,医院有权扣压其医保IC卡,报告有关方面处理。